事實證明,馬英九絕不夠格當一個領導者。有能無能的差別,就是真正的領導者,會以最簡單、最明確、也最直接的命令,讓屬下從高學歷的博士,到不識字的販夫走卒,通通能夠知道該怎麼做,如此才能結合所有力量,如臂使指解決問題。
然而馬英九卻顛而倒之,這麼多人要求他發佈緊急命令,他卻仍然擇惡固執地說九二一後已將當時的緊急命令納入災害防治法,因此已經足夠,不必再另外發佈緊急命令?馬英九的幼稚邏輯,其實完全經不起檢驗。試問,如果依照馬英九最喜歡的「依法行事」,各級單位是否還要搬出法條,甚至召集相關法學人員,一條一條地研究應該如何行事,才能在「不違法」的情況下,以符合「災害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其實全台灣都知道,公務員面對法條的反射動作,每每都是負面思維的「不違反規定」!而且現在誰又還有馬英九的中國時間,救災都忙不過來了,還要翻出法條來研究一番?馬英九這個腦死法匠,哪壺不開提哪壺,在這個緊急時刻還跟公務員大吹「法」螺,是要公務員恢復沒肩膀的習慣,更加綁手綁腳嗎?
其實筆者一點都不想去翻什麼災害防治法,因為只要從現在的結果,就會知道什麼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光有一部災害防治法就什麼問題都能解決,為何災民等軍方派出怪手,從中午等到天黑無法作業了,軍方才跚跚來遲?然而這也不是軍方的問題,當過兵的人都知道軍令森嚴,沒有經過層層長官的核可,誰敢違反軍令隨便出動?馬英九的法匠性格,竟然認為只要有法律就可以治國,如此何不解散行政院與各級政府,國家只要有立法院就好,因為法條立了就會自動執行?
其實筆者早就說過馬英九只夠格當一個太平官,因為他的剛愎性格,與完全不靈活的腦死思維,根本無法面對隨時變動的混亂局勢。然而台灣人民最倒楣的是,要證明馬英九的不適任,還必須付出許多人命做為代價,否則還是有人迷馬不疑!
馬英九不懂如何當個總統也就罷了,為何連向前輩學習都不願意?九二一時,前任的李登輝又是如何勘災?李登輝下鄉,身後隨時跟著參謀總長與總統府秘書長,一則一軍一政相互配合,二則為何找參謀總長而非國防部長?因為參謀本部是擬定做戰「計劃」的單位,要出動軍方,要是沒有完整計劃,豈非烏合之眾事倍功半?然而此次風災,只看到國防部長在靠妖委屈,參謀總長又在哪裏?而行政院協調各部會的「政務委員」,又在哪裏?光靠行政院長一個人下命令,卻沒人出來協調部會統合資源,如此不亂成一團才是奇蹟!
再來看看垃圾問題,軍方抱怨地方政府要求清運垃圾,卻沒有規劃垃圾掩埋場地?試問受災縣市滿目瘡痍?哪來多出場地可供垃圾掩埋?而如果災害防治法有規定其他未受災縣市必須支援垃圾掩埋場地,軍方又何須抱怨?馬英九必須了解,災害防治法針對的是災害的防治,然而現在的問題,不但要防治災害、還要全國所有單位的相互支援、例如清運垃圾、提供物資或北水南運、防範可能之趁火打劫詐騙愛心與哄抬物價之犯罪、還有疫情控制、災後重建、以及最重要的控制災情…等等,這些重要事項,就算災害防治法有規定,馬英九再開金口下個緊急命令又有何妨?
緊急命令的頒佈,最重要的是宣誓意義,等於讓公務人員拿到一張免死金牌可以大展身手,這比公務員捧著法條逐條「研究」不啻天淵之別!而這些,長在象牙塔的權貴子弟馬英九,又能了解多少?實在令人懷疑!
然而馬英九卻顛而倒之,這麼多人要求他發佈緊急命令,他卻仍然擇惡固執地說九二一後已將當時的緊急命令納入災害防治法,因此已經足夠,不必再另外發佈緊急命令?馬英九的幼稚邏輯,其實完全經不起檢驗。試問,如果依照馬英九最喜歡的「依法行事」,各級單位是否還要搬出法條,甚至召集相關法學人員,一條一條地研究應該如何行事,才能在「不違法」的情況下,以符合「災害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其實全台灣都知道,公務員面對法條的反射動作,每每都是負面思維的「不違反規定」!而且現在誰又還有馬英九的中國時間,救災都忙不過來了,還要翻出法條來研究一番?馬英九這個腦死法匠,哪壺不開提哪壺,在這個緊急時刻還跟公務員大吹「法」螺,是要公務員恢復沒肩膀的習慣,更加綁手綁腳嗎?
其實筆者一點都不想去翻什麼災害防治法,因為只要從現在的結果,就會知道什麼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光有一部災害防治法就什麼問題都能解決,為何災民等軍方派出怪手,從中午等到天黑無法作業了,軍方才跚跚來遲?然而這也不是軍方的問題,當過兵的人都知道軍令森嚴,沒有經過層層長官的核可,誰敢違反軍令隨便出動?馬英九的法匠性格,竟然認為只要有法律就可以治國,如此何不解散行政院與各級政府,國家只要有立法院就好,因為法條立了就會自動執行?
其實筆者早就說過馬英九只夠格當一個太平官,因為他的剛愎性格,與完全不靈活的腦死思維,根本無法面對隨時變動的混亂局勢。然而台灣人民最倒楣的是,要證明馬英九的不適任,還必須付出許多人命做為代價,否則還是有人迷馬不疑!
馬英九不懂如何當個總統也就罷了,為何連向前輩學習都不願意?九二一時,前任的李登輝又是如何勘災?李登輝下鄉,身後隨時跟著參謀總長與總統府秘書長,一則一軍一政相互配合,二則為何找參謀總長而非國防部長?因為參謀本部是擬定做戰「計劃」的單位,要出動軍方,要是沒有完整計劃,豈非烏合之眾事倍功半?然而此次風災,只看到國防部長在靠妖委屈,參謀總長又在哪裏?而行政院協調各部會的「政務委員」,又在哪裏?光靠行政院長一個人下命令,卻沒人出來協調部會統合資源,如此不亂成一團才是奇蹟!
再來看看垃圾問題,軍方抱怨地方政府要求清運垃圾,卻沒有規劃垃圾掩埋場地?試問受災縣市滿目瘡痍?哪來多出場地可供垃圾掩埋?而如果災害防治法有規定其他未受災縣市必須支援垃圾掩埋場地,軍方又何須抱怨?馬英九必須了解,災害防治法針對的是災害的防治,然而現在的問題,不但要防治災害、還要全國所有單位的相互支援、例如清運垃圾、提供物資或北水南運、防範可能之趁火打劫詐騙愛心與哄抬物價之犯罪、還有疫情控制、災後重建、以及最重要的控制災情…等等,這些重要事項,就算災害防治法有規定,馬英九再開金口下個緊急命令又有何妨?
緊急命令的頒佈,最重要的是宣誓意義,等於讓公務人員拿到一張免死金牌可以大展身手,這比公務員捧著法條逐條「研究」不啻天淵之別!而這些,長在象牙塔的權貴子弟馬英九,又能了解多少?實在令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