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日 星期四

[現在進行式]必要的不服從 ! 惡法亦法?

必要的不服從 野草莓學運訴求的理論根據

王議賢

米爾格蘭(Milgram)的「服從實驗」,是所有普通心理學課本一定會提到的內容,因為這個實驗直指一個問題「一個毀滅性的行動,是由什麼樣的人所做?」是一些喪心病狂的人?還是冷血無情的人?答案卻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而是像你、我這些的普通人,就有可能做出這樣的行為,實驗正說明了「邪惡的平凡性」。

米爾格蘭認為人對於權威的順從是相當大,一旦人進入一個團體時,必須把內在的控制權交給團體中有權之人。一旦接受了權威,是非對錯已經不再由個人的主觀判斷,而是交給團體中的權威。當權威說什麼人該受什麼處罰,他們就會去執行這項命令。

從這次陳雲林來台的抗議事件中,我們都看到警察如何對待抗議的民眾。當民眾問為何要捉我們?我們究竟犯什麼法時?警察都是啞然地執行他的任務,因為對、錯已經不是由他們判斷,而是他們的權威長官的決定。在抗議之前如果去問警察,在沒有任何暴動或暴力情況下,可不可以搶下民眾手中的抗議旗幟?更不用說國旗。我想大多數的警察都會說「不行」。如同米爾格蘭的實驗,在實驗之前,只有一%的人預測認為,會將電擊開到四五伏特致人於死而不手軟,但實驗最後證明會有六十%的人會這麼做,但是在權威面前,大部分的人都低頭了。

一九八四年瑞典作家摩迪格受米爾格蘭實驗的影響,出版了《必要的不服從》一書,書中的用意在加強個人的能力,幫助讀者為自己生活多負一些責任,還有做一些困難的抉擇,必要時選擇不服從權威。這次的「野草莓」學運的訴求正是如此。為什是馬英九、劉兆玄要道歉?為什麼是蔡朝明、王卓鈞下台?因為他們正是政府裡面的權威,是非對錯的價值由他們判斷;誰是「暴民」任他們定義(不要忘記,國父也是當年滿清政府口中的暴民),他們才是要負責的人,警察只是聽命行事且「服從權威」。

(作者就讀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博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