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5日 星期三

完整揭露! 美國牛真相


一紙議定書,即將決定二千三百萬台灣人的命運?今年十月二十二日,美國華盛頓,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袁健生,與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施藍旗,簽訂了這紙「台灣美國牛肉議定書」。 

這紙契約,二十項條文,全用英文撰寫,根據此約,最快,十一月中旬,美國帶骨牛肉、牛絞肉與牛內臟即將登台!這代表,狂牛病的致病因子──異常普利昂蛋白(PrPsc),可能進入台灣! 

國內狂牛病權威、高雄長庚榮譽副院長陳順勝指出,一不小心,這種「潛伏期長達七年、在土壤中三年還有活性,要用攝氏一千度高溫,連續燒三十分鐘才能殺死」的異常普利昂蛋白,可能入侵人體、土壤、家畜等,造成不可逆的生態惡果。 

既然後果「不可逆」,我們要如何面對這紙合約?首先要認清,這是一紙不平等條約。

最大的不平等在於:日本只允許「二十個月齡以下」的牛隻進口,台灣卻是「三十個月齡以下」。差別何在?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規定,三十個月齡以下牛隻可出口,「但實務上,三十個月齡以下牛隻,仍有檢測出感染含普利昂蛋白的例子。目前只有二十個月齡以下的牛還未被檢測出來。」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指出。 

不僅如此,日本以其全球研究狂牛病最先進的技術為後盾,與美國談到的條件是,每一頭進口到日本的美國牛都要接受檢測,而台灣的條件卻是,每兩千頭才檢查一頭,可檢查比率僅○‧○五%。 

陳順勝說,這就是「決戰境外」。「引發狂牛病的異常普利昂蛋白,就算你不吃,只要含有這個致命因子的牛肉進到台灣,就可能進入台灣的食物鏈裡。」而且,一旦美國牛肉在台灣海關被檢測出異常普利昂蛋白,台灣馬上就變成疫區,而台灣衛生署提出所謂的「三管五卡」的措施,根本無法防堵這種可能性。而日本的「決戰境外」方式,則可以阻絕狂牛病因子進入境內。 

與日本比,台灣像是次等人;比歐盟,其也僅進口二十四個月以下的美國牛隻。再與韓國比,韓國開放美牛同時,至少還明確換得了美國同意停止減駐韓美軍的數量、韓國人到美國逗留三個月以下可免簽證等優惠。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認為,在「台美議定書」的二十項條文中,第三項條文等於放棄在第一時間保護國人之權利。根據該條文,當美國發現狂牛病時,台灣無權禁止美牛進口,須由美國進行調查,再以美國調查報告作根據,經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決定,台灣才能禁止進口。 

因此,這紙契約最大的荒謬,就是政府官員從一開始,就把台灣人的生命安全,放在一個不平等的條件中談判:比日、韓、歐盟都差的待遇、由美國主導的進口權。 

這紙與美國簽下的不平等議定書,台灣可以扳回一城嗎? 

國安會秘書長蘇起立場強硬:「現在要重啟牛肉談判不是不可能,但會嚴重影響國際信譽,以後就沒有國家願意跟台灣談判。」他更宣示:「我認為(台灣美國牛肉)議定書的效力,高於法律。」 

然而,一項證據,一個例子,足以戳破此說法。 

證據來自我們找到二○○六年一月十一日,立法院通過的一項主決議:衛生署若要進口美國牛肉,得「向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聯席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開放進口。」也就是說,衛生署要取得立法院同意,才能進口美國牛。 

所謂的主決議,形同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這是三年前,扁政府開放美國牛肉進口時,立法院為監督政府所立下的決議。而十月份簽訂的台灣美國牛肉議定書,卻由衛生署自行公布,未經立院審核,違反當時決議。因此,台美牛肉議定書並非法律,僅有「法規命令」效力,更遑論高於法律。 

這一次,台灣的門戶洞開,不僅只是開放美國帶骨牛肉,舉凡從牛腦、牛眼、牛脊柱到內臟,以及包括牛顏面肉、脊柱邊肉所混合而成的牛絞肉,幾乎等於整隻牛都可以進口至台灣。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強調,如果美國牛絞肉、牛內臟都能進口,未來美國的基因改造食物、劣質食品也依循同樣的模式進口,台灣將成為美國垃圾食物的進口國,消費者有何保障? 

即便是小國,在跟大國談判時,也應強化自己的籌碼,不宜自己先亮底牌,自我弱化。何況,在此次台美牛肉談判中,政府事前未與人民達成共識,就與美國私下談好條件,「這違反了主權在民的精神。」國安會前副秘書長張榮豐說。 

張榮豐提醒,「國會與民意,就是政府談判最重要的資產與黑臉。」政府可以善用國會的力量,立法來禁止美國的牛內臟輸入台灣,藉此建立起台灣談判團隊的底線;更可以善用人民意志,提高談判的籌碼。 

消基會發動的美國牛公投連署,就是台灣首次展現公民意識最好的時刻。這次超越藍綠的活動,一旦成功,人民將重新奪回主權寶劍。最後,我們要嚴正呼籲:政府應打掉不平等條約,重啟美牛談判!